2018/01/31
新春年年有「魚」!新北抽驗上市水產品43件全合格

新春年年有「魚」!新北抽驗上市水產品43件全合格

文章來源 : 中時電子報    撰文=林宜靜

原文連結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30001494-260405

 

採集達上市體型的鱒魚抽驗樣本。。(新北市漁業處提供)

 

咻!再過兩週多,就是農曆春節了!春節免不了要年年有「餘」!農曆春節將至,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為加強食用水產品源頭管理及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針對轄內111戶養殖戶抽驗達上市體型水產品43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本次抽驗43件水產品,包括鮑魚4件、九孔30件、鱒魚3件、鱸魚2件及鱘龍魚4件等,經硝基呋喃類、孔雀綠及氯黴素等7項藥物殘留分析,結果均合乎衛生福利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相關規定。

 

新北水產政府把關,食材有保障

採集達上市體型的鮑魚抽驗樣本。(新北市漁業處提供)

 

農業局表示,為使民眾食的安心,每年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針對轄內養殖戶(包含陸上魚塭及淺海養殖)進行上市前水產品抽驗工作,106年度統計抽驗樣本共72件。今(107)年持續辦理,規劃抽驗125件,按養殖生物放養時間及產期進行定期訪查、宣導安全用藥,並針對達上市體型水產品進行抽樣檢驗,防止違反衛生安全規定之水產品流入市面。

 

漁業處提醒養殖戶,務必遵守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合理使用水產動物用藥品,並遵守停藥期限制,千萬不可使用不合法藥品。針對抽驗不合格養殖戶,漁業處會立即依消費者保護法至養殖現場進行移動管制,並按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2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管制期間其養殖水產品不得販售上市,經複驗合格後才會解除管制,從源頭控管保障民眾食用新北水產品的安全。

 

採集達上市體型的九孔抽驗樣本。(新北市漁業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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