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6
巴拉刈禁用 最重罰15萬

巴拉刈禁用 最重罰15萬

文章來源 :  經濟日報       撰文=彭宣雅

原文連結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3136632

 

巴拉刈 報系資料照

▲巴拉刈禁用  報系資料照

 

農委會表示,禁用巴拉刈政策已經決定,農民還是必須要改變。若明年2月1日之後農民仍使用巴拉刈,將依農藥管理法開罰1.5萬至15萬元。

農委會防檢局去年10月5日公告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含巴拉刈混合劑)兩種農藥禁用期程,107年2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108年2月1日起禁止分裝、販售及使用,希望強化劇毒農藥管理,減少違規使用。

農委會前主委陳保基表示,他在任時也規畫要禁用巴拉刈,因為不僅有民眾拿巴拉刈自殘問題,農民施作時也容易吸入、噴到,對農民身體也會有傷害,但公告禁用前一定要有替代產品,且要用幾年時間教導農民施作使用取得共識。如今事前沒準備好、沒全面性規畫配套,才會導致現在囤積這麼多。

農委會防檢局局長馮海東表示,防檢局會從巴拉刈的產銷統計,抑制農民大規模囤積,明年禁止使用後,從作物外觀很容易判定是否有使用巴拉刈,殘留在植株也可以透過檢查確認。若明年2月2日繼續使用禁藥巴拉刈,可開罰1.5萬至15萬元,農民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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